“互联网+”重大工程申报要求

一、云计算

(一)新一代云计算操作系统产业化。

指标要求:操作系统须支持包括FPGA、GPU等异构计算设备、非易失内存等存储设备虚拟化及统一资源调度,支持虚拟机、容器、大数据、深度学习、HPC应用等负载的超融合调度,单个负载支持各类内存超过2TB,物理核心数超过500个,实现对大规模分布式存储、计算资源的管理效率和能效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面向边缘计算的云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及应用。

指标要求:边缘节点具备高吞吐量和拥塞控制能力,以及灵活的调度能力,可承载30T流量。具备云计算和边缘计算一体化安全防护能力,可实施端到端的防护。平台规模不小于1万个边缘计算节点,服务企业级用户超过1000家。

(三)面向异构计算的云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及应用。

指标要求:支持基于CPU/GPU的异构融合架构,节点规模不少于30万个物理CPU核心、3000个GPU或FPGA,提供不少于5种主流深度学习框架。异构计算、存储、网络资源虚拟化程度达到100%,数据存储和处理规模达到EB级,具备PB级跨域数据调用和业务协同能力,显著提升云计算资源运行效率,典型应用能效比提升 60%以上,云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9%。

二、物联网

(一)基于位置的物联网微功耗芯片(模组)产业化及规模应用。

指标要求:支持基于GPS、北斗、LBS、WLAN、UWB等室内外综合位置服务,定位精度达到米级,可升级至厘米级;支持NB-IoT/LoRa/GPRS等广域或WLAN/蓝牙等局域数据无线传输,并能够根据需求进行自动按需切换;芯片(模组)尺寸小于20mm*20mm,平均工作功耗小于1mW,实现不少于100万片(套)在智能穿戴、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现代农业、市政基础设施等规模化应用。

(二)面向无人驾驶、工业等领域的高端传感器产业化。

指标要求:激光雷达指标要求:探测距离不小于300米,角分辨率小于0.1度,扫描速率为20帧/秒。能够实时生成周围环境的数字地图,实现32/64线激光雷达的产品化和低成本化。高精度高可靠性传感器指标要求: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压力、加速度、温度/湿度3类传感器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测试校准能力。传感器芯片需有身份、地址代码,支持低功耗有线组网、NB-IoT/LoRa无线组网。压力传感器绝对精度优于±1hPa,相对精度优于±0.06hPa;加速度传感器量程范围为±20g,分辨率优于0.8mg@±2g;温度传感器量程-40℃~+85℃,精度优于±0.1℃;湿度传感器精度优于±1.5%RH。达产后每类传感器年产能均不少于100万只。

三、“互联网+”协同制造服务支撑平台

“互联网”协同制造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及应用。

指标要求:平台支撑100万级个性化定制需求,定制的用户数超过10万家,支持1000种工业领域知识或软件共享;应用企业运营成本降低10%,产品生产和设计周期缩短20%,产品良品率提升10%(或者超过80%),库存周转率提升20%,关键设备和典型工业系统接入比例超过70%,产品追溯90%以上,产品可用性不低于99.99%。

 

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重大工程申报要求

一、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

(一)深度学习智能芯片产业化。

指标要求:1.申报企业可任选前端芯片或云端芯片进行申报;2.基于自主知识产权新型计算机指令集,配套编译器支持MXNET、CAFFE等框架;3.云端芯片性能不低于400Gops/W,前端芯片整体功耗不高于5W;4.单款智能芯片出货量不低于100万片;5.在3个以上领域得到应用。

(二)面向深度学习应用的开源平台建设及应用。

指标要求:1.支持100PB以上级别的数据规模和数据处理能力;2.支持TensorFlow、Spark、xgboost等主流机器学习算法工具的混合部署和统一管理,并提供在线服务能力;3.跨媒体管理数据类型至少包括图像、视频、音频、文本等多模态数据;4.开展不少于10类以上的人工智能应用验证,应涵盖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理解等领域。

二、基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工程

(一)高准确度人脸识别系统产业化及应用。

指标要求:1.人脸图像基础数据库不低于PB级数据资源,为不少于100家企业提供支撑;2.支持离线、在线两种人脸识别,在金融、安防、交通等领域取得应用;3.1:1识别系统识别率不低于98%,识别时间小于0.2S,1:N(N=20万)情况下识别率不低于85%。

(二)高灵敏度语音识别系统产业化及应用。

指标要求:1.具备语音识别、语音合成功能,支持多级词条识别,具备自动睡眠和自动唤醒功能;2.混合语言环境(不少于中、英文等)下识别率不低于97%;3.云端语音识别平台具备开放接口,为不少于300家企业提供支撑。

三、智能无人系统应用工程

高可靠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产业化。

指标要求:1.三轴机械增稳云台精度正负0.005度,实现360度全向感知避障,避障开启模式下前飞速度不低于10m/s;2.空域管制系统可以对邻近空域内民用航空器进行强制避让;3.云服务平台具备百万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时管理能力;4.项目执行期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量不低于30万台。

四、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应用工程

高端智能服务机器人产品产业化。

指标要求:1.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服务机器人操作系统;2.支持高精度地图定位,快速建模误差低于1厘米,在典型应用场景中自主避障错误率低于5%;3.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2000小时;4.服务机器人不少于10种,年销售量不低于10万台,具备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典型功能。

 

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同类专项国家补助资金支持。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和相关附件真实性予以说明。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将其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可以根据其情节轻重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要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对于内部日常信息化、零散应用、“低小散”的数据中心建设等,不纳入建设范围。同时,各重大工程系统建设中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国产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三)重大工程建设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优势资源统筹,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资源互通互享,形成上下联通、纵横协同、政企合作的新机制。围绕解决大数据、电子商务、智慧城市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高标准的试点工程,形成各自领域国家级试点示范,为后续试点经验的推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