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深圳市保税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二)申请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项目资助的,展厅面积应不低于500平米,并已正常运营;

  (三)申报进口商品溯源管理中心项目资助的,进口商品溯源标志须具有较强应用价值,上年度应用的进口商品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入境检测维修平台项目资助的,应有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国高”或“市高”企业)产品入境检测与返修业务的授权,上年度相关业务进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

  (五)申报建设高新技术产品入境检测维修产业园项目资助的,用于检测维修业务的面积在10000平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