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及其在深汕合作区投资控股企业,主要从事工业设计服务,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的企业及其在深汕合作区投资控股企业;

(二)企业成立经营3年以上;

(三)上年度工业设计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四)从事工业设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

(五)累计获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2项以上。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包括iF国际设计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以上)等国际和国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