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南山区正常开展院士、博士后工作的流动站、工作(分)站或创新基地。

申请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2)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3)截止申报之日起近一年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实验耗材、软件资料等价值不少于受资助金额;

(4)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创新基地)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