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经认定的区高层次人才或市级以上创新科研团队的带头人,且在我区创业就业;

  2.根据《关于做好“凤凰工程”政策受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申请人应于2016年12月前已获发放第一次生活补贴,此次申报只接受第二次或第三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