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

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扶持计划

 

(一)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法人企业,或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或深汕特别合作区;

2.申报单位守法运营,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按时上报要求材料;

3.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4.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5.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取得所需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6.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7.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二)专项申报条件

1.“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

(1)采用一家牵头、多家协作的组织形式,协作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牵头单位会同协作单位共同形成统一的“创新链+产业链”实施方案,须包含总体实施计划和若干子项目的建设方案,贯穿创新链和产业链的产、学、研、用各个关键环节,实施周期不低于3年,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各个环节的单位均可作为牵头单位。

(2)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科研或经营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的从事未来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牵头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及服务,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发表过相关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具备良好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协作单位应具备相关领域的工作基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备承担子项目研究开发或产业化推广的基本工作条件,能落实项目的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3)牵头单位在申报实施方案时需推荐一位本单位人员作为方案总负责人,协作单位需推荐一位本单位人员作为子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能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本方案的执行和管理。

(4)牵头单位需提供与各协作单位签订的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在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责。

(5)实施方案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及必要的认证和生产许可。

(6)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30%,政府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总额的30%,且不得用于流动资金和纳入财政经费保障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7)各子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投资额)。 子项目属于基础研究项目的除外。

2.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股权资助类: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已在规定时间完成或正在进行尽职调查、企业估值及入股谈判等工作,或已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明确拟持股份额和入股价格等。

贷款贴息类: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未出现连续2年亏损。申请人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项目单位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申请贴息的贷款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

直接资助类:事后资助项目需为2015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事前资助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0%。

3.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项目单位成立时间3年以上。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建与提升扶持计划

申请组建项目资助必须在取得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以市经贸信息委的认定文件日期为准,下同)后1年内提出,项目投入的资助时间自取得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前2年起至企业提出申请之日止。组建项目资助只能申请1次。取得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1年后,申请单位可以申请提升项目资助,项目投入的资助时间自取得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后1年起至企业提出申请之日止。

5、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扶持计划

项目申报单位成立时间2年以上,最近2个年度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投入1000万元以上;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智能制造应用类项目和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转型升级提升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