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的通知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