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深圳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为我市2016年度的工业百强企业或2016年全年的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报统计局数据为准)的其他重点工业企业;

  3.申报企业的2016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5%(含15%)以上;

  4.申报企业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