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