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专题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强度为500万元/项;
2、主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包括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组织)和具备研究能力的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3、项目实施期为3年,项目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提供项目查新报告;
4、项目市场需求明确,且以承接国家重点项目、引进我省亟需高层次人才为目的。
专题十一:面向领域重大应用工程SiC、GaN新型器件结构及机理研究(专题编号:0113)
申报要求:
1、本专题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主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包括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组织)和企业,特别是鼓励技术应用型或产品的制造企业,选择一款以上产品,针对其技术指标要求,与相关研究机构联合申报,提供现场装机测试支持;
2、项目实施期为2年;
3、提供项目查新报告;
4、选择领域应有市场规模分析,市场需求分析。
专题十二: LED可见光通信关键模块及器件研究(专题编号:0114)
申报要求:
1、本专题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强度为500万元/项;
2、主申报单位必须为省内注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包括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组织)和具备研究能力的大型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3、项目实施期为3年,项目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境内;
4、提供项目查新报告。
专题十三: 面向标准光组件精准化与规模化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专题编号:0115)
申报要求:
1、本专题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强度为500万元/项;
2、主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包括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组织)和具备研究能力的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3、项目实施期为3年,项目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提供项目查新报告;
4、项目市场需求明确,且以承接国家重点项目、引进我省亟需高层次人才为目的。
专题十四:无人智能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专题编号:0116)
(1) 无人系统装备协同自组织作业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以无人机、无人船应用为具体场景,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目标任务群协同作业,实现以单控平台对5架以上无人机或5艘以上无人船的协同作业控制,项目实施期间至少完成2处以上实际场景作业应用。
(2) 无人系统装备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测试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以无人机或无人船为对象,形成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国家级团体标准10项送审以上,省内外建设不少于5个研发型测评基地,并完成1个以上标准试验场建设;依据评估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标准完成对行业不少于无人机20家企业50款(无人船10家企业20款)以上产品测评。
专题十五:无人机关键技术与应用(专题编号:0117)
(1) 精准农业中无人机作业关键装置研究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研发新型智能机载喷洒系统,实现喷洒流量可设置可根据飞行速度自动调节;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作业150万亩以上,产值2000万元以上。
(2) 无人机高精度高效航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效率不低于6平方公里/天,分辨率不低于50px,图像处理与三维实景建模效率不低于4000平方米/小时;RTK模块可面向测绘、植保、电力多个领域,实现超轻型高精度(厘米级)自主研发;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产值2000万以上。
(3) 无人机全自主飞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产值2000万以上。
专题十六:无人船关键技术与应用(专题编号:0118)
(1) 无人船水动力定位与航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实现无人船水动力定位精度<10米,实现50艘以上无人船制造;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产值2000万以上。
(2) 无人船用高效推进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实现无人船比传统有人驾驶船平均能耗降低15%以上,推进效率提升10%以上;项目实施期间完成产值2000万元以上。
(3) 无人船全自主航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时须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产值2000万元以上。
六、智能机器人(专题十七)
专题十七:智能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研制与产业化(专题编号0910)
专题目标及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按问题、需求导向原则,着力通过产学研用合作方式,解决影响广东地区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机器人本体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问题,并实现国产化机器人本体及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
(1)具有国际主流现场总线接口(传输速率>=100M),或者具有6-8轴运动轴接口,支持3-6轴的串行/并联机器人+1-2轴变位机结构运动形式;具有多通道、可编辑的软件PLC等功能;支持两种以上的示教模式:例如:连续轨迹示教和在线示教;研发产品在3-4个典型结构的工业机器人中得到应用验证,项目执行期间内实现销售500台以上。
(2)研发4-6种规格的高性能工业机器人伺服驱动器及其伺服电机产品,具有高速工业现场总线接口,传输速率>=100M,最大功率范围>7Kw;支持两种及以上的国际流行的编码协议,如:多摩川、海德汗、BISS协议等。伺服控制速度环带宽达800Hz;电流环带宽达1.5KHz;过载倍数3~4倍;具有低速特性好、过载能力强、高转矩惯量比、快速响应能力强等特点;研发产品在3~4个典型结构的工业机器人中得到应用验证,项目执行期间内实现销售1500台套以上。
(3)研发4-6种规格的高性能工业机器人专用减速器;最高输入转速:1500rpm-3000rpm;传递效率>75%、单级传动比范围:70-320;最大输出扭矩>25Nm: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无回差等特点;研发产品在3-4个典型结构的工业机器人中得到应用验证,项目执行期间内实现销售1500台套以上。
各专题方向都要求申请发明专利或版权3项以上。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机器人研究基础,有产业应用示范对接基础与产品推广应用条件。
七、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专题十八-专题二十一)
专题十八:动力电源与控制技术研发(专题编号:0119)
专题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申报单位须有具体的研发技术指标先进性说明,满足整车20万公里或5年以上的使用要求,并实现示范应用。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申报3项或以上发明专利。
申报要求:支持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高校、研究院所联合申报。
专题十九:动力电池系统技术研发设计(专题编号:0120)
专题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200Wh/kg,循化寿命≥1200次,全寿命周期内工作温度范围SOC、SOP和SOH的估计误差≤±3%,单体电池之间的温度误差≤2℃,满足安全性国标要求,成本≤1.2元/Wh。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申报3项或以上发明专利。
申报要求:支持专业动力电池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企业、高校、研究院所联合申报。
专题二十: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回收技术研发(专题编号:0121)
专题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和电池回收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梯次利用和回收技术产业化收益可维持运营单位持续运行。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技术性指标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艺技术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申报单位须有具体的研发技术指标说明。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申报3项或以上发明专利。
申报要求:鼓励企业、高校、研究院所联合申报。
专题二十一:新能源汽车创新基地建设及协同技术攻关(专题编号:0122)
专题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聚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多层次创新载体和专业人才队伍,形成新型研发机构,为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提供长期科技支撑,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的形成与发展。
1、创新基地建设指标:至少含有4家以上从事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的科技型企业,其中至少一家是产业链的骨干企业;至少含有3家以上创新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研究院等),核心研发人员不低于50人,聚焦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1-3个创新环节,上一年度合计产值超过亿元。
2、创新基地协同创新项目指标:紧贴企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需求,牵头单位组织创新基地内的企业和研发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形成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至少研发5个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新产品或一款新车,申请10个以上发明专利,产值超1亿元。
申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管理机构、产业联盟或其核心企业、新能源汽车大型骨干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作为牵头单位组织申报。每个项目须包含上述两方面内容。采取省市联动的项目优先支持。
八、精准医学与干细胞(专题二十二-专题二十七)
专题申报要求
1.本专题研发的技术需向本专项所有项目推广、开放、共享,申报团队须和我厅签署协议,承诺相关队列、样本信息库、临床病例信息等数据按期提交我厅指定平台统一管理。拒不签署协议不予立项;不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协议的项目,追回项目资金,予以通报,今后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2.本专题研究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3.“大规模人群队列研究”要求具有专门的数据与样本管理场地、专业的临床表型研究队伍和专职管理人员队伍,且相对稳定。
4.本专题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项目所含单位数不超过5家。
5.其它要求按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统一要求。
专题二十三:精准医学临床应用研究(专题编号:0227)
专题申报要求
1.本专题研发的技术需向本专项所有项目推广、开放、共享,申报团队须和我厅签署协议,承诺相关研究信息、数据按期提交我厅指定平台统一管理。拒不签署协议不予立项;不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协议的项目,追回项目资金,予以通报,今后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2.本专题研究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3.本专题项目牵头单位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
4.其它要求按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统一要求。
专题二十四:精准治疗药物及产品研发(专题编号:0228)
专题申报要求
1.省内注册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
2.本专题研究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3.其它要求按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统一要求。
专题二十五:精准医学仪器设备研发(专题编号:0229)
专题申报要求
1.省内注册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
2.本专题研究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3.其它要求按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统一要求。
专题二十六:干细胞治疗产品和装备研制(专题编号:0230)
专题申报要求
1.本专题研究需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2.项目牵头单位必须是省内注册企事业单位。
3.牵头或参与单位已完成必要的临床前动物实验,形成临床前产品,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
5.其它要求按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统一要求。
专题二十七:干细胞治疗创新载体建设(专题编号:0231)
专题申报要求
1.本专题研究需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ans-serif"; 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