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第一批财政资金资助申报

2017.02.22-03.10

 

       1.申请资助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必须是已列入《深圳市2016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 (深中小企字〔20151942)(以下称为《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并已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  

       2.
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培训项目计划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对未严格按上述规定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将酌减资助额度;经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