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

20170227-0324

()在深圳市内依法注册,积极应诉国外贸易摩擦案件或在国内主动提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申请并立案调查的企业或行业组织;

()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承担开展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