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结构研究 

二、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及研究团队; 

  (三)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四)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五)与国家行政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