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主体

(一)申请2015年度特色工业园第二期资金资助的园区投资或管理机构;

(二)申请2016年度特色工业园和特色工业升级示范园第一期资金资助的园区投资或管理机构。

上述申报单位必须近两年(2014年9月-2016年10月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