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创新载体认定补贴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单位建设运营的科技创新载体获得以下资质之一:

1)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国际创新园;

2)已被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载体(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计划);

3)已被国家、省、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计划)。

3、载体位于宝安区域内。

 

二、创客主题活动项目资助

对经认定的创客主题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给予10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多承办2项创客主题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