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为做好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的审计工作,请申报了“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且未在税务部门办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企业以及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

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度研发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2.研发人员情况材料(工资、社保、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