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能提供30平方米以上专门的现场服务和档案保管场所; 

(三)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等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