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士、博士后设站单位资助申请(16.09.19-09.27)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南山区正常开展院士、博士后工作的流动站、工作(分)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2、申报条件(同时符合):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2)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3)截止申报之日起近一年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软件资料等价值不少于受资助额的50%;

(4)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创新基地)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二、“千人计划”人才引进单位奖励申请(16.09.19-09.27)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在南山区注册的人才载体或人才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项):

(1)推荐本单位人才新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项目且与该人才的劳动合同尚有一年以上期限;

(2)首次从市外引进“千人计划”人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针对同一“千人计划”人才的引进奖励只有一次(引进人才一年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