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申请单位已与以色列注册的企业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进行合作研发等科研活动,合作研发的成果由双方共有或者由中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