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青年科技奖奖励的对象为在深圳工作的,为建设国家创新城市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人;

2)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申报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享有较高知名度。用于申报奖励的主要工作业绩是在深圳市完成;其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于申报人或所在的深圳机构;

3)申报人必须由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为区科协或市级科技类社会组织。推荐单位必须保证申报人的质量,按照表格要求出具不少于50字的推荐理由及意见,没有推荐理由的视为无效推荐;

4)申报必须以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对于无单位的个人申报者须有单位推荐,并由该单位在申报系统里注册申报。同时在申报材料里应注明个人和该单位之间的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2、申报人除具有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的成就,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一定影响;

2)申报人是科技型创业企业的创立者,所在企业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或申报人是大中型科技企业的主要骨干,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产学研合作,科技创业投资、科技管理等各类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