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有较强的行政协调力度。

2.配备做好相关业务和事项的详细梳理工作的业务团队,开展包括业务需求调研、业务梳理、流程优化等相关工作。各地要对业务需求进行确认,书面报送业务需求和改造方案。

3.配备配合各项目部署实施的技术团队,并能做好系统改造对接相关工作。

4.具备做好相关项目部署后的运行保障工作能力。

 

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能够明确提出本地政务应用对共享的需求。

2.申报单位能够对已有的本级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整理,组织编制相应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充分保证共享数据库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申报单位应达到以下一个或几个条件:具有数字证书或者跨境数字证书互认应用经验与能力;已有比较成熟的部门政务应用系统在使用数字证书或者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已在一定的政务范围内开展政府网上办事服务。

4.已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云平台,以保障数据的互联互通。

5.财政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研发。


 三、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申报要求

1.报送单位须为各地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管理单位,网络连通条件须满足电子政务云平台正常运行的要求。

2.报送单位须有满足电子政务云平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3.报送单位须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运行维护电子政务云平台。

4.报送单位及相关业务系统开发商须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将业务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云平台。

5.报送单位及安全运维服务商须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相关安全服务资质,支撑电子政务云平台安全运行。

 

四、电子政务外网设施申报要求

1.报送单位须为地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管理单位,已与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连通。

2.报送单位需提供地市政务外网(市、县、镇三级的传输线路与设备)建设现状。

3.报送单位需结合网上办事大厅等运行在地市政务外网的业务系统,分析未来三年地市政务外网的建设需求。

 

五、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部署和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工作。

2.申报单位需提供本地区详细的电子政务网络拓扑、ip资源目录等。

3.申报单位需后续按照项目的要求组织市直、县区开展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4.申报单位需按照省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网络安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