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互联网+制造”类项目的条件。

(二)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的条件。

(三)申报省级以上项目奖励类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或社团组织;

2、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服务机构;

3、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及相关贯标服务机构。

说明:2、3两个条件只需符合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