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没有不良经营记录。

    2.企业为创新型企业,领域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及中央和地方的配套支持政策确定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兴信息、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成长性和融资需求。

    3.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特别优秀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4.参会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对企业融资有决策权。

    5.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阶段入选者优先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