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南山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南山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报单位须向南山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备案后方可申请本资助

3、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方向明确,管理模式清晰,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创业团队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

4、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发起人或组织者具备丰富的创业及投资服务经验,拥有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研发、试制、经营、技术交流、咨询辅导、培训、产品展示、项目对接、投融资、市场推广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或资源;

5、上一年度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活动不少于12场/次。

三、 孵化器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

3、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

4、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5、拥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团队骨干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6、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评审认定办法、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办法、信息登记与管理制度等;

7、具备开展各种服务及活动的能力,已开展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创业沙龙等一系列活动;

8、已入驻一批企业,且没有污染环境、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项目入驻。

四 、众创空间备案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南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

3、运营时间在半年及以上;

4、拥有可自主支配的线下经营性场地150㎡以上或线上服务平台服务,且服务对象超过300人/次;  

5、拥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团队骨干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6、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评审认定办法、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办法、信息登记与管理制度等;

7、具备开展各种服务及活动的能力,已开展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创业沙龙等一系列活动;

8、已入驻一批项目,且没有污染环境、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项目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