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基本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宝安区内正常运营;

2.企业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企业上年度纳税(含免抵调库)100万元以上;

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近2年内在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劳动、社保、统计、财税、市场监管等方面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