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1. 本计划面向有意愿开展技术产业化为导向的研发活动的加拿大中小企业和广东企业。

广东方主申报企业必须是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鼓励大学和研究机构作为项目参与单位。 

  2.广东方项目申报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2年以上;或全日制博士毕业,博士毕业后从事相关科研工作3年以上。

申报要求

  1.广东方项目征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对接和预征集阶段,双方申报人应在项目征集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各自同时提交给双方计划执行机构;第二阶段为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阶段,我厅将会同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工业援助计划署对本次联合征集的合作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正式参与广东省与加拿大产业研发合作伙伴计划的具体申报项目,届时将另行通知入选项目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组织评审。

  2.广东方项目申报人应在本阶段填写中方项目申报书,和加方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初步合作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在项目申报阶段,申报单位可暂时提供合作意向协议或初步合作协议;项目获得立项后必须向双方经费支持单位提交合作协议(广东方需要在与省科技厅签订立项合同前提供正式合作协议,否则将取消立项资格)。

  3.广东方项目申报人提交申报书并由申报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纸质申请材料以7月29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