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依托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2.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3.实验室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4.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依托高等院校实验室的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

5.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2500万元以上,并对外开放使用。有稳定的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6.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2000万元以上。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研发投入较大;

2.依托单位研究实力强,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3.实验室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4.实验室须具有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综合科研实力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5.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集中的科研用房,实验室面积一般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科研条件和设施总值3000万以上;

6.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原则上应是地方所属大学、科研院所等实体法人单位;

2.优先遴选开放运行较好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3.研究方向具有区域特色优势,对区域科技创新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