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要求

1.“集成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注意项目各课题之间的有机联系,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2.各课题的设置要体现完成项目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体现交叉学科的联合攻关,多主体的协同创新; 

3.每个项目整体申请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3个;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课题之间应当有机联系并体现学科交叉。

4.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③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能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