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助的项目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近两年净利润累计超过300万元,具有一定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3.企业发展战略类;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类;企业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类;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类;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再造类;技术咨询类等。
4.企业申请资助的管理咨询项目,应是符合通知规定并已备案,实施完成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前,且项目经费已全部支付并计入成本的管理咨询项目。